最近一段时间正值农曆新年,不少华人朋友回国探亲,享受与家人团聚的幸福。但是,在返回美国时,却遭到入境签證官的质疑,甚至绿卡被当场吊销,面临遣返的可能。在中美两地因业务往来经常往返的不少华人朋友就开始担心,纷纷联络我们,询问近期持绿卡出入境,到底需要了解哪些信息?以下就是由南加知名律所,郑博仁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移民法团队为大家罗列出来的相关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美国的合法长期居民,也就是常说的“绿卡”持有者,那麽在获得绿卡的那一天,您就被赋予了可以随时出入美国的权利。然而您需要注意的是,这并非意味著您的重返入境是有保證的。
为了顺利入境,您需要根据您的移民身份提供适当的相应證明文件,保有您的在美居住地,并且需要充分了解再入境时会有被拒签或被递解出境的风险。
作为绿卡持有者,出国时我需要携带哪些相关文件?
(1)本国护照以及美国绿卡
儘管您目前已经是美国居民,但是在旅行时您仍需要出示您的本国护照,以便入境其他国家。仅有美国绿卡并不足以能作为您进入其他国家的旅行证件,尽管您可以持绿卡返回美国。
在重返美国时,您则需要出示您的有效(未过期)的绿卡。(也就是“永久居民卡”或I-551表格)。
(2)再入境许可(适用於时间较长的旅行)
如果您需要出国旅行超过一年以上,您需要在出境之前申请一份再入境许可。(关於更多美国永久居民的再入境许可申请程序,请联络我们。)
(3)如果您还没有收到您的永久绿卡
如果您还没有收到绿卡,可以在护照上先盖一个I-551的章即可出行。或者如果您的条件绿卡已过了两年的有效日期,您则需要提供过期的绿卡,以及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出示的收据,显示您已经按时提交了转为永久绿卡的申请,并且正在等待中。
(4)如果您目前仍然还在绿卡申请的过程中
如果您已经递交了身份调整的申请,并且美国移民局正在审理您的案件,您则还需要出示您的“回美證(Advance Parole)”,显示您的申请没有被取消,并且已经被核准出行。如果您的工卡(EAD)上有註明“Serve as I-512 Advance Parole(等同用作I-512回美證)”的字样,那麽,您也获得了相同的核准。
但是关於回美證的规定有一项例外:如果您任然持有有效的H-1,H-4, L-1, K-3, K-4, V-2以及V-3签證,在提交调整身份的申请后,您则不需要回美證出国旅行。
(5)旅行时如果我丢失了美国绿卡怎麽办?
如果您在美国境外不小心丢失了绿卡或绿卡被盗,请联系距离您最近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一份叫做“美国政府交通函”的文件,以帮助您返回美国。
如果您的绿卡不幸被偷了,一定要通知当地警方,以获得警方报告。这将帮助您有效的向美国领事馆證明您的绿卡丢失并非出自不良动机,例如,有人假借丢失绿卡,出售贩卖美国绿卡等不法行为。
当您抵达美国后,在机场或边境的入境官员可能会要求您填写一份叫做I-90的移民局表格,这份表格是帮助您更换新绿卡及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6)长时间离开美国后返美
如果您离开美国超过一年以上,您则需要提供一份回美證(Reentry Permit),或者在您离开美国超过两年以上的情况,则需提供返美居民签證(Returning Resident Visa)才能重新入境美国。
即使您离开美国不到一年,如果边境官员认为您已经切断与美国的关联,并以别处为家,那麽您的再次入境仍然有可能会被拒签,这也被称作“放弃居住权”。理论上认为您即使只离开一天,也是有可能放弃美国居住权的,因此入境官通常对离开美国超过六个月的返美居民都会产生相应的怀疑,这完全取决於您在离开美国时的目的。
海关及边境检验官员将主要著眼於您是否经常在国外有被受僱的情况,或者您的主要家庭成员是否是美国公民还是外国永久居民,以及他们实际的居住地点,还有您是否经常在美国境外有长期滞留的情况。
(7)被拒签的可能性
您可能还记得,为获取绿卡您的首要任务就是必须先证明您在健康状况、犯罪记录、并且不能成为公众负担等方面是符合条件,不在“不予受理”的範畴之中。在某些情况下,以上所述的关於“不予受理”的原因可能在申请返美的时候,会再次涉及到您。根据《美国移民及国籍法》的条例规定,以下情况您将会被拒签:
-当您已经放弃美国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
-当您离开美国连续超过180天
- 在离开美国后从事犯法活动
- 在递解或引渡程序过程中离开美国
-触犯移民法中所指出的任一项罪名(例如:道德堕落罪、贩毒罪、多项罪名、卖淫、洗钱、违反保安规定罪等等),除非根据212(h)或240A(a)条例规定,之後被批准宽免令
-试图在移民官规定的时间或地点以外入境
酒驾(DUI)的判决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对您返美产生任何影响。但是,如果您有任何犯罪记录在案,您最好在没有和专业律师进行商谈过的情况下,不要随意离开美国。
如果您在返回美国时被拒签,您有可能面临未来数年不得入境的结果。
(8)被驱逐的可能性
如果在您返美的时候,移民官察觉您有任何可被驱逐出境的行为,但不构成“拒签” ——例如:被判数罪中的其中一项罪名,您有可能会被要求到移民法庭进行递解程序。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一定要与专业律师商谈,保护您的权益。